全国咨询热线
13823369590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一、许可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通过转移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权而获得效益。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报送商标局备案。
二、商标许可备案需要的材料
1、许可人、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证明文件(公司: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的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各一份。
2、个人:许可人需要身份证复印件,被许可人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最新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申请书件(由恒大公司拟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确认书。)
4、双方盖章/签字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原件(合同需对许可使用的产品/服务项目和使用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不得涂改。)
三、商标许可备案的费用
商标许可备案的申请费用为500元(含规费),如果您需要具体了解,可以咨询我们深圳创富知识产权,我们会为您专业详细解答!免费咨询热线:400-886-5756 / 0755-25855581。
先查询后注册,及时上报,严谨高效
热门回
请升级您的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11 或以下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360极速浏览器